工程预算审核过程中应把握的措施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约束造价编制人员保证编制质量。 2、造价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作为审核人员,既要有精通的业务,还要注意工作方法,只有抓住关键,把握重要环节,才能确保工程预算的预结算审核的质量。 在预结算审核工作中应注意如下几点问题审查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例如是新扩建的工程就不能套用修缮工程的计费表或装饰工程计费表。 第二、施工企业的取费级别或所属建筑类别是否与取费表的计费相符。

工程预算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

工程预算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物现场,对审计项目进行实地测量和观察,从而准确地审计已完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例如:某工程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经现场实际测量和观察,现场测的围墙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少68.6m;砼地坪工程量少120m2;以上两项核减工程造价12.36万元。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知情者,通过知情人事收集整理审计信息,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如审计人员某年对某单位一建筑基建工程决算进行审计,通过建设单位了解到该项目地板砖为甲供材。

近年来,随着政府基本建设力度的加大,投资审计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级政府部门对投资高重视,这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来说,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和压力然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 ,一直是困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某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项目工程预算审计,应当自被审计单位交齐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资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中的高估冒算还比较普遍, “三超”现象严重 ,通过重点抽查审计,可以发现并纠正大量违法乱纪行为,从总体上有效遏制超计划投资,节约大量的政府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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